山口縣警察於3月14日將一名50多歲的警部補書面送檢,罪名為涉嫌在未獲得同意的情況下對女性熟人進行猥褻行為。
該名警官原本在當地警局任職,除了被停職六個月外,當天也已自願辭職。
據警方透露,該警部補承認指控,並辯稱「誤以為對方對自己有好感」。
此外,警方還發現他與另一名女性有「不當交往」,但未進一步透露細節,也未確認是否涉及婚外情。
這起案件發生於去年11月,當時該警部補與女性熟人在縣內某餐廳共進晚餐,期間他涉嫌在餐廳內及街道上強行觸摸對方身體,未經對方同意便進行猥褻行為。
這一事件再次引發公眾對執法人員行為操守的關注。
如何加強警界內部監管,防止類似事件發生,成為值得深思的課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