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紅陳沂2023年轉發「女人大律師李怡貞」粉專的圖卡,嘲諷圖卡內容錯字,順勢業配自己代言的葉黃素產品,引發侵權爭議,李怡貞憤而提告。台北地檢署7日認定該圖卡為李怡貞原創著作,陳沂未經同意擅自截圖重製,明顯涉嫌違反《著作權法》,依法將陳沂起訴。
事件曝光後,李怡貞第一時間於社群霸氣表示:「我說了,我都默默玩大的,無罪推定原則喔,感謝檢座明鑑」,強調自己並未聘請律師,僅由專屬助理黃先生協助蒐集證據,告訴狀篇幅就高達25頁,展現強烈反制決心。
而得知自己被起訴的陳沂則在臉書戲謔回應:「所以,我因為長得像宋慧喬被起訴了!」更有網友揶揄問:「這樣以後還能嗆雞排妹是前科犯嗎?」陳沂不甘示弱反酸:「當然,就算我是前科犯,也是法院認證像宋慧喬」,雙方互嗆隔空激烈交火,引發大量網友熱烈討論。
專家評論: 資深法律專家分析表示,此次事件凸顯網紅圈「蹭流量」與「創作權」之間的法律邊界逐漸模糊,建議網路名人及創作者都應該提高著作權意識,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風險,並呼籲法院應藉此案建立明確的判例標準,維護創作者權益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