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韓演員金秀賢的經紀公司Gold Medalist於3月14日發表官方聲明,駁斥他曾向已故女星金賽綸催討7億韓元債務的指控,並公開財務證據證明該筆債務已於2023年底註銷,並在2024年4月1日的公司審計報告中全額核銷。
隨著外界猜測金賽綸的財務壓力是否導致其最終走向極端,Gold Medalist澄清,金賽綸確實因2022年酒駕事件產生鉅額賠償金與違約金,但經過調整後,最終負債減至7億韓元,並於2023年底被認列為損失,正式取消。
此外,Gold Medalist駁斥《橫豎研究所》所指的「金秀賢無視金賽綸求助,反而催討債務」的指控,強調金秀賢從未參與任何債務問題,也無權要求償還,這些指控純屬謠言。
聲明中還回應了「公司奪走金賽綸車輛」的說法,稱這完全是錯誤訊息。
該車因事故嚴重損壞,無法修復,金賽綸本人授權公司處理並出售,以部分抵銷違約金。
這場風波不禁讓人思考,娛樂公司在管理藝人財務問題時應負擔多少責任?當藝人面臨財務危機時,經紀公司應該提供更多協助,還是將財務管理責任完全交由藝人承擔?。